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工作规程,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13年第九批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人员进行了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均可提出书面反馈。
经审查,以下人员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现予公布。公示期结束后,通过审核的人员将正式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并可依法开展相关执业活动。同时,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关注后续公告,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始终致力于加强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希望广大注册人员珍惜荣誉,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为推动湖北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公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X月X日
(注:以上内容中的具体日期及编号需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