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与规范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该制度旨在明确投诉举报的受理范围、处理流程及责任分工,确保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监督和纠正。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行政执法活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均可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诉举报。
二、投诉举报方式
1. 电话投诉:拨打当地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
2. 信函投诉:将书面材料邮寄至指定地址。
3. 网上投诉:登录政府官方网站在线提交投诉信息。
4. 现场投诉:前往相关职能部门当面反映问题。
三、投诉举报内容
投诉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及具体的事发时间、地点、经过等相关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投诉内容应客观公正,不得捏造事实或恶意攻击他人。
四、处理程序
1. 登记备案:接到投诉后,相关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2. 初步核实:对投诉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核实,确认是否属于受理范围。
3. 正式立案:对于符合条件的投诉案件予以立案处理。
4. 调查取证:组织专门人员开展深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5. 作出决定: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向投诉人反馈结果。
五、保密措施
为保护投诉人的隐私权,所有参与处理投诉事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泄露投诉人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
六、责任追究
对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或者打击报复投诉人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本机关所有。希望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上就是关于“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一制度,并积极参与到维护公共利益的行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