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校园安全,规范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与使用,浙江外国语学院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旨在确保所有涉及化学危险品的操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有效预防和减少可能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外国语学院内所有与化学危险物品有关的教学、科研及实验活动。
第二条 学校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 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与储存
第三条 所有化学危险物品必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并由专人负责验收入库。
第四条 储存区域应保持通风良好,远离火源和其他热源,同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第五条 不同性质的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开存放,避免发生化学反应导致危险情况的发生。
第三章 使用与处置
第六条 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时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禁止违规操作。
第七条 实验结束后剩余的化学危险物品应及时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长期存放。
第八条 对于废弃的化学危险物品,学校将统一安排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
第四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九条 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安全知识讲座及应急演练,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十条 新入职教师及学生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了解所接触化学危险物品的基本特性及其正确使用方法。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专门的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二条 发现问题后立即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四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本办法条款时,须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通过正式程序公布实施。
以上就是《浙江外国语学院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概述。希望全校师生能够共同遵守这些规章制度,为创建和谐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