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
1. 资质管理
定点零售药店需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按要求完成医疗保障部门的备案手续。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专业培训。
2. 服务承诺
应向参保人员公开承诺提供优质的药事服务,保证药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应设立意见箱或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 信息系统对接
定点零售药店须与医保信息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确保交易数据真实、准确地上传至医保平台,便于后续核查与结算。
二、药品采购与销售管理
4. 进货渠道合规性
药品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建立完整的购销台账,记录每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5. 价格透明化
销售药品时应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变相加价。对于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需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避免出现乱收费现象。
6. 处方药管理
销售处方药时必须凭医师开具的有效处方,并由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发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处方药的销售范围。
三、医保基金使用监管
7. 合理用药指导
鼓励药师为患者提供科学合理的用药建议,帮助其选择性价比高的替代药物,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8. 异常情况报告
若发现有重复报销、虚假就医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
9. 定期自查自纠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内部审计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套取医保资金的行为,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四、其他注意事项
10. 员工行为准则
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或强制参保人购买非必需商品。
11. 应急响应机制
制定应急预案,在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紧急状况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保障正常营业秩序。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可以有效提升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希望各定点零售药店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共同营造良好的医疗保障环境。
此制度旨在构建一个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医保体系,既保护了参保人的利益,也促进了医药行业的良性循环。如需调整具体内容,请参照最新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