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市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施工过程中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绿色文明施工理念的广泛实施,济宁市近期出台了《济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细则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推动全市建筑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明确资金用途与监管职责
根据《实施细则》,安全文明施工费是用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环境保护等措施所需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设备、消防器材配置、扬尘治理、噪声控制等方面。文件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概算中单独列支安全文明施工费,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给施工单位。同时,施工单位必须将这笔费用专项用于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不得挪作他用。
此外,《实施细则》还明确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要求其加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真正落实到位。对于未按规定提取或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强化过程管控与考核机制
为了提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实际效果,《实施细则》特别强调了过程管控的重要性。一方面,要求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每一笔支出都有据可查;另一方面,则通过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与此同时,《实施细则》还提出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之一。对于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而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则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从而形成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的良好局面。
注重宣传教育与培训指导
考虑到安全文明施工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实施细则》还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鼓励行业协会组织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活动,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则面向一线工人开展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通过多层次、全方位地普及相关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建筑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总之,《济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不仅体现了政府对建筑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市建筑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相信随着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我市必将迎来更加安全、环保、高效的建筑施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