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一、巡查目的
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提升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巡查范围
1. 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
2. 消防设施、电器设备、体育器材、围墙围栏等基础设施;
3. 学生日常活动场所及周边环境;
4. 门卫值班情况、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执行情况;
5. 其他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的因素。
三、巡查内容
1. 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2. 查看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场所是否存在用电安全隐患;
3. 检查校园内是否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
4. 观察学生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打架斗殴、追逐打闹等不安全现象;
5. 检查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确保覆盖全面、图像清晰;
6. 审核门卫登记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登记。
四、巡查方式
1. 定期巡查:由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每周至少一次对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检查;
2. 不定期抽查:根据季节特点、节假日安排或突发事件,临时开展专项检查;
3. 班级自查:各班级班主任每日对本班教室、卫生区等进行安全检查;
4. 值班巡查:由值班教师和保安人员在课间、午休、晚自习等时间段进行巡查。
五、巡查记录与整改
1. 所有巡查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巡查人员、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建议;
2.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限期完成;
3. 整改完成后,需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彻底解决;
4.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并视情况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六、责任追究
1. 对于因巡查不到位、整改不力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 鼓励师生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监督,对提供重要安全隐患线索的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相关部门应结合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严格执行本安全巡查制度,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基础,营造安全、稳定、文明的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