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制度范本考勤管理制度范本】为规范幼儿园教职工的日常行为,提升园所管理水平,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制度》,其中包含对教职工考勤管理的具体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编及聘用教职工,是加强组织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依据。
一、考勤基本原则
1. 全体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园所作息时间安排,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2. 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请假时,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程序报批。
3. 考勤情况将作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工作时间与作息安排
1. 幼儿园实行标准工作制,具体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根据季节变化可作适当调整。
2. 保育员、教师等岗位人员应根据课程安排合理调配时间,确保幼儿在园期间有专人看护和教学指导。
3. 值班人员需按照排班表准时到岗,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园所安全与秩序。
三、请假与销假制度
1. 教职工因个人原因需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生效。
2. 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事假需说明事由,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3. 请假超过三天者,需由园长审批;特殊情况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考勤记录与监督
1. 园内设立考勤登记簿,由专人负责每日签到签退记录,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 每月汇总考勤情况,公布于园内公告栏或通过内部系统通知教职工。
3. 对于违反考勤规定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罚。
五、奖惩机制
1. 对于全勤、表现突出的教职工,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
2. 对于经常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的人员,将依据园规进行处理,严重者将影响年度考核结果。
3. 教职工应自觉维护园所形象,积极参与园内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幼儿园行政办公室所有。
2.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时修订,以适应园所发展需要。
通过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不仅能够提升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职业素养,也有助于构建一个高效、有序、和谐的幼儿园工作环境。希望全体教职工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园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