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安全责任书(合同)】为加强城市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的规范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有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的安全、合法、合规设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为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设置的管理单位,有权对乙方的设置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协助乙方依法依规完成广告及牌匾的设置工作。
3. 甲方有权对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及牌匾提出整改要求,并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广告及牌匾的设计、制作、安装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
2. 乙方应按照审批内容进行设置,不得擅自更改设计、位置或结构,如需调整,须提前报请甲方批准。
3. 乙方应对所设置的广告及牌匾承担全部安全责任,确保其结构稳固、使用安全,防止因风力、老化、人为破坏等原因引发安全事故。
4. 乙方应定期对广告及牌匾进行维护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长期稳定运行。
三、安全责任
1. 乙方在设置过程中若因操作不当、材料不合格或施工不规范导致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2.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造成的损失,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3.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四、合同期限与终止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新合同。
2.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或发生重大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五、其他条款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