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使用规定】为确保办公环境的舒适性与能源的合理利用,提升整体工作效率,现对空调设备的使用作出如下规定,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
一、使用时间
空调开启时间为工作日早8:30至晚18:00,午休期间(12:00-14:00)可适当调整温度,但不得长时间运行。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空调。
二、温度设置
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2℃。员工可根据个人需求进行微调,但需保持整体环境的协调性,避免因个别人员操作影响他人。
三、使用权限
空调控制权归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如需调整温度或开关机,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执行。严禁私自拆卸、改装或破坏空调设备。
四、节能要求
提倡绿色办公理念,鼓励在适宜天气下开窗通风,减少空调使用频率。下班前应关闭空调,确保电源安全,防止能源浪费。
五、维护责任
各区域负责人需定期检查空调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上报行政部处理。严禁在空调设备上放置杂物,以免影响散热和使用寿命。
六、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通报批评或扣除绩效分等处理。严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希望全体员工共同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营造舒适、节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