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报销管理规章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报销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务工作的透明性与合规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校财务报销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各部门及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各类费用报销行为。
2. 所有报销事项必须遵循“真实、合法、合规、节约”的原则,严禁虚报、冒领、重复报销等违规行为。
3. 财务部门负责对报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二、报销范围与标准
1. 报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办公用品购置、会议费、培训费、设备维修费、图书资料费、业务招待费等。
2. 各类费用报销应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标准执行,超出标准部分需经审批后方可报销。
3. 凡属个人消费或非公务性质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三、报销流程
1. 报销人须填写完整的《费用报销单》,并附上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如发票、收据、合同等)。
2. 报销单及相关附件由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确认费用真实性及合理性。
3. 报销单提交至财务部门,由财务人员进行复核,确保票据合规、金额准确。
4. 经审核无误后,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四、票据管理
1. 所有报销票据必须为合法有效,不得使用假票、白条或其他无效凭证。
2. 票据内容应与实际业务相符,金额、日期、单位名称等信息齐全。
3. 报销票据应妥善保管,定期整理归档,便于后续审计和核查。
五、审批权限
1. 一般费用报销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 较大金额或特殊项目报销需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3. 涉及重大支出或专项资金的报销,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与责任
1.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财务报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追回款项、纪律处分等处理。
3. 财务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把关,杜绝违规操作。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严格执行本《学校财务报销管理规章制度》,将进一步提升学校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