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农村污水日常管理制度.docx】为切实加强我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障污水处理系统稳定、高效运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农村污水日常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乡辖区内所有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集中式处理站、分散式处理装置及配套管网系统等。
二、管理职责
1. 乡政府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开展,监督各村落实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查与评估。
2. 村委会职责:具体负责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安排专人负责巡查、记录和上报问题。
3. 运维单位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定期检修、设备维护及故障处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三、运行管理要求
1. 污水处理设施应实行24小时运行监控,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2. 各村须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详细记录每日运行情况、水量变化、设备状态及异常情况。
3. 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清理、保养,防止堵塞、渗漏等问题发生。
4. 对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确保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排放标准。
四、巡查与维护制度
1. 村级管理人员应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现场巡查,重点检查设备运行、管网通畅、出水水质等情况。
2. 发现设备故障、管道破裂、污泥淤积等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配合运维单位进行维修。
3. 对于重大故障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
五、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1. 通过广播、宣传栏、入户走访等方式,向村民普及农村污水处理知识,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2. 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与保护,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村委会或乡政府。
3. 建立举报机制,设立投诉电话或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六、考核与奖惩机制
1. 乡政府将定期对各村污水处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
2. 对于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管理不善、责任不到位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xx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农村污水处理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