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为规范工厂员工的日常出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产秩序的正常运行,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厂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确保员工按时上下班,维护良好的工作纪律。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内所有正式在岗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一线操作工、管理人员及辅助岗位人员。
二、工作时间安排
1. 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8:00至下午17:30,中午12:00至13:30为午休时间。
2. 员工应按照排班表准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
3. 特殊情况需调整作息时间的,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执行。
三、考勤方式
1. 员工实行打卡签到制度,上班及下班均需进行人脸识别或指纹识别签到。
2. 因公外出或临时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外出申请单》,并由直属领导签字确认。
3. 若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上班,需提前向主管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迟到与早退规定
1. 每次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2. 连续三次迟到或早退,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请假与休假管理
1. 员工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生效。
2.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需说明具体原因,一般不得超过三天。
3. 年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加班与调休
1. 因生产任务需要安排加班的,应提前通知员工,并合理安排调休时间。
2. 加班期间,员工应服从工作安排,确保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3. 调休需提前申请,并经主管批准后方可执行。
七、考勤记录与考核
1. 每月由人事部门汇总员工考勤数据,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2. 对于长期表现良好、出勤率高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3. 对于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2.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工厂人事管理部门所有。
3. 如遇特殊情况,需对本制度进行修改或补充时,须经管理层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通过严格执行本《工厂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员工的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营造一个高效、有序的工作环境,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