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关于发展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工作计划书)】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生活水平中的重要作用,韶关市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制定本《关于发展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工作计划书》。该方案旨在通过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多方协作,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文化传承和农耕体验为核心,依托韶关丰富的自然景观、红色文化、客家风情等特色资源,打造集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乡村旅游体系。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培育市场主体、强化政策支持,推动乡村旅游与农业、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景”的发展格局。
二、主要目标
1. 到2025年,全市建成30个以上具有示范效应的乡村旅游示范村;
2. 培育100家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乡村旅游经营主体;
3. 年接待游客量突破500万人次,乡村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0亿元;
4. 实现乡村旅游带动就业人数超过2万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显著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优化空间布局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科学划定乡村旅游发展区域,合理布局民宿、农家乐、农事体验区等业态,避免无序开发和重复建设。鼓励各乡镇因地制宜,打造特色鲜明、差异化发展的乡村旅游线路。
(二)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品质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农村道路、停车场、公共厕所、游客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旅游系统建设,实现景区信息化管理,提升游客体验感和满意度。
(三)挖掘文化内涵,打造特色品牌
深入挖掘韶关本土文化资源,如客家文化、红色文化、丹霞地貌等,将文化元素融入乡村旅游产品设计中。鼓励开发非遗体验、民俗节庆、传统手工艺等特色项目,增强乡村旅游的文化吸引力。
(四)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内生动力
鼓励本地农户、返乡青年、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旅游开发,支持成立乡村旅游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五)强化政策保障,营造良好环境
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包括用地保障、财政补贴、金融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形成合力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牵头的乡村旅游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 强化监督考核,将乡村旅游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3. 注重宣传推广,利用多种渠道扩大韶关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 鼓励社会参与,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公益机构共同参与乡村旅游建设。
五、结语
乡村旅游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韶关市将以此次《实施方案工作计划书》为指导,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将乡村旅游打造成推动乡村振兴的新引擎,为建设美丽宜居、产业兴旺、生态良好的现代化乡村贡献韶关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