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专用活动室管理制度】为规范幼儿园内各类专用活动室的使用与管理,保障幼儿在安全、有序、科学的环境中开展各项活动,提升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的所有专用活动室,包括但不限于音乐室、美术室、科学探索室、图书阅览室、体能训练室等。各功能室的使用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
二、管理职责
1. 幼儿园园长负责对专用活动室的整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 各功能室负责人由相关教师担任,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安排。
3. 教师在使用过程中应确保幼儿的安全,合理安排活动内容,避免发生意外。
三、使用规定
1. 专用活动室的使用需提前预约,根据课程安排或主题活动统一调配时间。
2. 活动室内设施设备应按操作规程使用,严禁私自拆卸或挪用。
3. 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场地,保持环境整洁,物品归位。
4. 禁止在活动室内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如闲聊、娱乐等。
四、安全管理
1. 所有活动室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滑垫、急救箱等。
2. 活动前应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3. 教师应密切关注幼儿在活动中的行为,防止意外发生。
4.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园方。
五、物品管理
1. 活动室内物品应分类存放,标明用途,便于取用和管理。
2. 建立物品借用登记制度,使用后须及时归还。
3. 对易耗品定期盘点,确保数量充足,满足教学需求。
六、卫生要求
1. 每日活动结束后,由使用班级负责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2. 定期对活动室进行全面清扫和消毒,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3. 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活动氛围。
七、考核与奖惩
1. 园方将对各功能室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纳入教师考核内容。
2. 对于管理规范、使用效率高的班级或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
3.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所有。
2. 如有未尽事宜,由园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说明。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能够有效提升幼儿园专用活动室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幼儿提供更加丰富、多元的学习体验,促进其全面发展。